在编管理,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招聘员(2)

来源:科学管理研究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1-08-21
作者:网站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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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考核与体检 (1)绿色研究院组织对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。评估应全面、客观、公正。主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

考核与体检

(1)绿色研究院组织对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。评估应全面、客观、公正。主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,对招聘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。

(2)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选。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量,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
(3) 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,绿色研究院可取消其资格,并根据情况对同一职位的申请人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。

宣传就业

(一)绿色研究院党政领导班子根据考核、考核、体检结果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东北农业大学批准后,对外公布拟聘用人员。公示范围与招聘信息范围一致,公示期不少于7天。

(二)公示期满,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就业的,按规定程序办理就业手续;问题严重,经查实的,不予录用;问题严重,但目前难以核实的,暂停聘用,经核实结论后决定聘用。

(3)办理入职手续

按照省编委、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。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为6个月(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)。录用后,发现造假者予以清除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,正式录用;未通过劳动合同者,将被终止劳动合同。

须知

(1)绿色研究院根据申请情况组织公开笔试、面试、评估。具体进展可与相关人员组织联系联系工作人员。

(2)申请者在正式办理注册手续时,需提供本科、硕士、博士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及本人人事档案原件及复印件。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注册证原件,否则绿色研究院不予录用。

(3)留学回国时,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、留学回国证明、个人人事档案。否则,绿色研究院将不被聘用。

(4) 已过公示期的准考生,在档案审核过程中作假或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录取原则的,将取消其资格。

(5)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,确保信息公开、过程公开、结果公开,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。

(6)严格公开招聘纪律。对下列违反本规定的行为,必须严肃处理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1.申请人伪造、变造证件、证书,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的;

2.申请者在考试评估过程中作弊的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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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。招聘人员教唆、纵容他人作弊,或者在考试、考核、体检中参与作弊的;

4.招聘人员故意泄露试题;

5.事业单位负责人违规私自聘用人员;

6.招聘主管部门、事业单位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,影响招聘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;

7.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(七)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,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调离或给予相应处分的;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,取消考试或者视情节轻重。就业资格;被聘用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,一经查实,解除劳动合同,并予以清除;其他有关人员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,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。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
本公告由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所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。

附件一:绿色研究院2021年岗位系统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

附件二: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所报考人员报名表

文章来源:《科学管理研究》 网址: http://www.kxglyj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821/763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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